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
1、验收检查对象为200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教育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也应参加今年的验收检查。
2、验收检查内容: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验收检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式二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4)单位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07和2008两个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的年度执行情况。
2、年度考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3)年度考核综合材料及电子文档。
三、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08年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的年度执行情况。
2、年度考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3)年度考核综合材料及电子文档。
四、时间要求
所有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送院315办公室,交至晏婧老师。
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是我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因故未能接受验收考核的培养对象,由单位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表格下载网址:
http://teacher.hnedu.cn/web/4147/200804/07114756171.html(湖南教师网)
人 事 处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