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湘人发[2009]37号文《关于申报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经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省人事厅、财政厅拟对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给予一定资助。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出国培训资助的对象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支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中第一、二层次人选和高、精、尖专业学科人选。
2、申报培训班资助的主要是与我省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专题培训班和高级研修班,重点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倾斜。
二、申报方法
1、申报出国培训资助的人员填写《湖南省2009年高级人才出国培训资助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和人事部门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审定,视培训时间长短等情况给予适当资助。
2、申报培训班资助的单位填写《湖南省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人事部门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审定,视培训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资助。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助出国人员在国外的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一年,所选培训专业学科须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
2、申报资助专题培训班和高级研修班须根据各行业的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需要,紧密结合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加快实施“一化三基”战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实际进行确定,服务于我省富民强省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各单位请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合理确定申报计划。
4、请申报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于2009年3月23日前将申报计划和申请材料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 处
2009年3月16日
附件1:湖南省2009年高级人才出国培训资助申报表
附件2:湖南省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资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