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09年度春季赴韩、日交换学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23浏览次数:

关于选拔2009年度春季赴韩、日交换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公州大学、灵山大学、中央大学、国立济州大学和日本圣泉大学学生交换协议,我校将在全

校范围内公开选拔2009年度春季赴韩、日交换学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选拔程序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9月22日至28日

学生上网查询对方大学专业和课程设置,填写《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报名

各学院

10月6日至8日

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

各学院

10月9日至10日

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国际交流处涉外科

各学院

国际交流处

10月16日至17日

国际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单位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选拔,确定我校推荐学生人选,并报校领导审定

国际交流处

10月20日至11月3日

推荐学生按对方大学要求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至国际交流处

国际交流处

11月4日至10日

国际交流处向各大学提交推荐学生材料

国际交流处

12月

对方大学选拔并确认接收学生名单

二、具体事项

1.公州大学

(1)选拔人数:2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学习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

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公州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三、四)

2.灵山大学

(1)选拔人数:3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较好,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交流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

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灵山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五)

3.中央大学

(1)选拔人数:2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学习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在韩住宿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

金(10000元,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中央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六)

4.国立济州大学

(1)选拔人数:3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学习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

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国立济州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七)及体格检查表(见附件八)

5.圣泉大学

(1)选拔人数:2名

(2)选拔对象:日语专业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日语专业四级或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成绩

(4)学习期限:2009年4月入学,为期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按

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圣泉大学免收交换期间的入学考试费、入学费和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九)

三、专业和课程选择及学分要求

1.我校交换学生须在所在学院的指导下选择专业和课程,所选课程须征得所在学院的同意。原则上,交换学生在

交换期内所选专业和课程必须与交换学生在本校的专业及课程相近;但由于可能存在对方大学专业和课程设置与我

校不对接以及授课语言不同的现象,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同意,交换学生可选择语言课程或其他专业

和课程,但交换学生返校须按所在学院要求参加专业课程的补考。

2.交换学生交换期内每学期所修学分不得低于16个学分。我校承认交换学生在交换期内所取得的相应学分。交换

学生返校后应根据所在学院要求参加相关课程补考,以弥补总学分的不足。

四、提交材料

1.10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提交材料

(1)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推荐名单(附件一)

(2)《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附件二)

2.10月20日至11月3日,推荐学生提交材料

(1)各大学申请表格(附件三-附件九)

(2)英文成绩单原件

(3)在读证明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6)英文体格检查证明原件

(7)护照扫描件

(8)身份证扫描件

(9)父母在职证明原件

(10)高中毕业证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韩国大学要求)

(11)父母和本人户口本扫描件(韩国大学要求)

(12)父母和本人常住人口信息表扫描件(韩国大学要求)

(13)房产证扫描件(韩国大学要求)

(14)6张护照照片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交换学生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292130

外国语学院如有学生申请,请于10月7日前提交材料。

[附件一:《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二:《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

[附件三: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公州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四:Resume(公州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五:YOUNGSAN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M FOR EXCHANGE STUDENTS(灵山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六:CHUNG-ANG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M(中央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七:CHEJU NATIONAL UNIVERSITY Form 1~4 (国立济州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八:体格检查表]

[附件九:圣泉大学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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