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公州大学、灵山大学、中央大学、国立济州大学和日本圣泉大学学生交换协议,我校将在全
校范围内公开选拔2009年度春季赴韩、日交换学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选拔程序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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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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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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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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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网查询对方大学专业和课程设置,填写《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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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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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至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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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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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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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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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国际交流处涉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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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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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至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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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单位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选拔,确定我校推荐学生人选,并报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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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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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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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生按对方大学要求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至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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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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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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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向各大学提交推荐学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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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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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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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大学选拔并确认接收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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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事项
1.公州大学
(1)选拔人数:2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学习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
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公州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三、四)
2.灵山大学
(1)选拔人数:3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较好,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交流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
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灵山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五)
3.中央大学
(1)选拔人数:2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学习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在韩住宿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
金(10000元,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中央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六)
4.国立济州大学
(1)选拔人数:3名
(2)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具备较高韩语或英语水平,能听懂韩语或英语授课
(4)学习期限:2009年2月入学,为期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年)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
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国立济州大学免收交换期间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七)及体格检查表(见附件八)
5.圣泉大学
(1)选拔人数:2名
(2)选拔对象:日语专业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学生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优秀,日语专业四级或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成绩
(4)学习期限:2009年4月入学,为期一学年
(5)所需费用:交换学生出国前须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交流基金(18000元)和归国保证金(10000元,按
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圣泉大学免收交换期间的入学考试费、入学费和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6)候选人需提交材料:申请表格(见附件九)
三、专业和课程选择及学分要求
1.我校交换学生须在所在学院的指导下选择专业和课程,所选课程须征得所在学院的同意。原则上,交换学生在
交换期内所选专业和课程必须与交换学生在本校的专业及课程相近;但由于可能存在对方大学专业和课程设置与我
校不对接以及授课语言不同的现象,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同意,交换学生可选择语言课程或其他专业
和课程,但交换学生返校须按所在学院要求参加专业课程的补考。
2.交换学生交换期内每学期所修学分不得低于16个学分。我校承认交换学生在交换期内所取得的相应学分。交换
学生返校后应根据所在学院要求参加相关课程补考,以弥补总学分的不足。
四、提交材料
1.10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提交材料
(1)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推荐名单(附件一)
(2)《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附件二)
2.10月20日至11月3日,推荐学生提交材料
(1)各大学申请表格(附件三-附件九)
(2)英文成绩单原件
(3)在读证明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6)英文体格检查证明原件
(7)护照扫描件
(8)身份证扫描件
(9)父母在职证明原件
(10)高中毕业证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韩国大学要求)
(11)父母和本人户口本扫描件(韩国大学要求)
(12)父母和本人常住人口信息表扫描件(韩国大学要求)
(13)房产证扫描件(韩国大学要求)
(14)6张护照照片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交换学生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292130
外国语学院如有学生申请,请于10月7日前提交材料。
[附件一:《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二:《湘潭大学赴国外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
[附件三: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公州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四:Resume(公州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五:YOUNGSAN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M FOR EXCHANGE STUDENTS(灵山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六:CHUNG-ANG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M(中央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七:CHEJU NATIONAL UNIVERSITY Form 1~4 (国立济州大学申请表格)]
[附件八:体格检查表]
[附件九:圣泉大学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