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缓交办理(9月1日-9月5日)

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08-09-01浏览次数:

缓交申请表填写要求

1、 表格需用黑色笔填写,应附贫困证明复印件,要求有班主任签字;

2、 本次缓交学费申请人数控制在每班人数的5%以内。如需申请人数超过5%,请各班班委团委根据同学的家庭实际贫困程度进行排序,缓交期限为3个月,请同学们在缓交期限结束前,将学费缴清。

3、 因重修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91日――912日,请需办理缓交学费的同学在95日前以班为单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工办(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候。

4、 学费目前仍能进行银行代扣,请同学们尽可能将学费存入银行卡,如银行卡有遗失或损坏的,请及时与银行联系,进行信息更新,也可凭银行卡直接去学校办公楼一楼财务处刷卡。

5、 缓交学费申请表在外国语学院网站学工动态一览中下载。

外院学工办

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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