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2009年度芙蓉王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此次共有助学金奖励名额6个 ,其中一等助学金1名,助学金金额5000元;二等助学金2名,助学金金额3000元;三等助学金3名,助学金金额2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参评学生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管理的学生。
3、参评学生必须是优秀大学生,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2)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学习成绩优秀者。
(3)学习成绩优良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文科类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理工科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②参加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③有创新成果或专利成果者。
三、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主要是《2009年度芙蓉王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书(1000字以上)及有关附件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学生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和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应装订成册随《申请表》一同上报。《申请表》一式2份,其它附件材料1份。
3、具体要求:(1)个人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型号的纸张。(2)每套材料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勿使用拉杆夹、回形针装订,以免造成材料遗失。(3)装订时按照申请表、经济状况证明、英语过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顺序排列。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5月15日下午六点前报送至外院学工办,逾期不再接受,时间紧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芙蓉王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推选名单应在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推选人数不得超出分配指标。
2、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将空出指标留作机动指标使用。
3、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根据学院或学校实际,参加1-3次公益活动。
附:芙蓉王助学金申请表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