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流程及参考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程序及要求
参考日程安排
主要责任人
1
组织学习《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2011年11月16日前
系主任、教学院长、
指导教师等
2
在教务管理系统(C/S端)中安排指导教师、为每位指导教师分配学生人数
2011年11月18日前
系主任或教务干事
3
院系、校级审核人数分配是否合理
教学院长、教务科
4
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根据自己所带人数,出题目(方向),一个方向可以有多个人,但要求一人一题
2011年11月21日-11月25日
指导教师
5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题目方向、选择指导教师
2011年11月27日-12月10日
学生
6
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学生
2011年11月27日-12月9日
7
若有学生没有被老师选中或有一些老师没有选满学生,手工分配学生
2011年12月12日-12月16日
8
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下达任务书,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
2011年12月16日前
教学院长、指导教师
9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调研
2011年12月30日前
学生、指导教师
10
学院检查开题情况
2012年2月24日前
指导教师、系主任、
教学院长
11
中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予以警告;对优秀学生注意培养。各学院检查,教务处随机抽查
2012年4月6日前
教学院长、系主任
12
评阅。学生将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按要求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评阅
2012年5月15日前
指导教师、系主任、评阅人、答辩组长
13
答辩。学院检查答辩组织及评分标准执行情况,教务处检查
2012年6月1日前
教学院长、系主任、教务干事
14
指导教师网上提交题目(题目必须与纸质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一致)、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信息
15
核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成绩,如有错误要求教师更正;并在C/S端打印成绩册
系主任、教务干事
16
毕业论文(设计)(含电子文档)由系负责人依据规定归档,并报送优秀论文(设计)电子文档至教务科,学院总结
2012年6月15日前
系主任、教务干事、教学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