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湘大研发[2005]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4年5月13日至5月30日集中办理12级、13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2014-2015年度校外住宿审批手续。请各单位通知本院符合校外住宿条件(见附件1)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按《湘潭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流程》(见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并注意以下几点:
1、本校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三年只需办理一次,但需在此次单位汇总表(见附件4)中注明。其他研究生不论上一年度是否申请,本年度均须重新申请,每次申请在外住宿的年限只能是一年。
2、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办完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期限,学校不再受理相关手续。
3、校外住宿申请通过者应及时退房,《退房程序单》(见附件3)单位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教育办,逾期不退房者,取消校外住宿申请。
5、办理对象:12级、13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