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共3天,全校停课。节假日期间,已安排的考试按原计划进行。4月2日(星期六)上班、按课表上课。
二、各经济实体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维稳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