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0-09-06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86号)精神,现就2010年我校“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为“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工程”人选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含中央在湘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选拔的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具体条件:

⑴第一层次人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有重大的学术影响;年龄在50岁左右(其中4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下同)。

⑵第二层次人选: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有较大学术影响,年龄在45岁以下。

⑶第三层次人选: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有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在45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的占60%以上)。

3、已入选本“工程”二、三层次的人选,可往上一层次申报,也可越层次申报。

4、已经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员和已经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不再参加选拔。

三、推荐选拔名额

1、我校今年拟推荐一、二、三层次人选共40人,报省人事厅。

2、各学院、教学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推荐不超过6人,其中第一层次人选不超过2人。

3、机关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学院、教学部进行推荐。

四、材料要求

经学校审定的“12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须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以下材料(请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

⑴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⑵《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用Word制作)3份,要求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⑶《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必须用Excel制作)1份,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⑷上述材料均需以学院(教学部)为单位提供电子版本(邮箱地址:carina004@yahoo.cn)。

⑸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1份,要求打印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用白色封面)。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群众评议,各学院、教学部初选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准备好《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30份,于9月9日上午10点前报外语楼315(58292176);

2、9月14日前,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初定“12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3、9月17日前,学校审定上报“12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推荐人选报送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

4、9月20日前,人事处将推荐材料报送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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