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旁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2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旁系列(含高教管理、中小学系列、研究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卫生系列等)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严格对岗申报。申报人申报的职称系列须与所从事的岗位工作类型一致,管理岗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求,均按照所在系列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2014年7月27日,各单位将以下申报材料汇总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1、公示材料15份(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申报旁系列高级职称者,需填报《湘潭大学申报高级职称公示材料(旁系列)》;申报旁系列中级职称者,需填报《湘潭大学申报中级职称公示材料》。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其中中小学系列和图书系列需按推荐排名排序)。

3、《参评资格审查材料》1份,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准备(见附件)。

以上所有表格见附件。公示材料和参评人员花名册的电子版请发送至:szk@xtu.edu.cn。

(二)学校确定的推荐对象的材料要求:

2014年度旁系列职称材料要求按所在系列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请经学校确定的推荐上报人员及时与所在系列主管部门联系,确定申报相关事宜。

三、推荐安排及要求

1、旁系列职称由学校综合推荐小组(挂靠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2、旁系列高级职称的推荐指标由学校下达,经学校综合推荐小组按校职改领导小组确定的推荐指标进行资格审查与推荐后,再报省职改办。

3、校职改办负责依据有关文件对职称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推荐环节。

4、凡准备参加2014年度旁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均须在7月27日上报申报材料,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旁系列职称推荐。

四、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实施细则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正在制定,材料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黎

联系电话:58292075

电子邮箱:szk@xtu.edu.cn

附件:2014年旁系列职称申报附件材料

人 事 处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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