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目前校园卡与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已基本完成,图书馆将于11月12日(周三)全面启用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为确保各位读者借阅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4年11月10日、11日(周一、周二)为校园卡图书借阅试运行时间,在此期间尚有少数原补发的借书证须与新系统完成匹配关系,并将于11月11日晚全面完成,原借书证的借阅功能将随之停止使用,届时图书借阅、电子阅览、图书馆内相关缴款等功能将全部开通。
二、读者在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等事项前,请确保所持校园卡已经被激活,未激活的读者请本人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地址:南苑建设银行旁边,电话:58298578)办理激活手续。
三、2014年11月30日之前,原借书证内有余额的读者仍可以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机,但在此期间,图书馆不再办理原借书证新的缴费业务。
四、2014年12月1日起,图书馆将废止使用原借书证的全部功能,图书馆将对原借书证内余额统一通过校园卡管理中心转拨到该读者的校园卡内,原借书证不回收,读者可保留作为纪念。
图 书 馆
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