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确保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根据中央创新驻村帮扶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印发< 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5]1号)的文件精神,请你们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派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各单位要从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驻村帮扶工作的参与将作为学校使用干部、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主要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我校本次选派驻村帮扶干部共2人,其中中共党员不少于1人。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各种方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了解青年干部思想动态,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
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干部选派的组织报名、填表和汇总上报工作。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
五、请各单位务必在2015年3月5日前将本单位报名情况(含《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基本情况登记表》、《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汇总报送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钟芳华老师处,联系电话:58298676、1310732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