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湘潭市第六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2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选拔湘潭市第六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通知》(潭市组通〔2014〕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湘潭市第六批(2015—2017年)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名额

凡我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选拔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人选。已经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专家者,不再参加湘潭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市优秀专家和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连续当选不超过两届。选拔考核时间从2012年1月起至2014年12月止。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推荐名额为7名。

二、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体条件是:

(一)湘潭市优秀专家: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对象范围内择优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市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对象。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有显著的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独到见解,对发展新兴学科和新兴专业,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在科技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省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引进、消化、推广高新技术及其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地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及手段,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6、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7、在工业、农业、科技推广、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卫生、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信息、金融、法律、文艺、新闻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

8、在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湘潭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对象:

1、掌握了关键理论及技术的关键科技人才,或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2、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青年科技奖,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或其他研究领域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或市级成果一等奖,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工业、农业、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信息、金融等领域的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5、在教育、卫生、文艺、体育、新闻、法律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内同行及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6、我市急需紧缺的国际金融、证券、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产业、旅游策划、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优秀人才优先纳入推荐选拔范围。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各院系、教学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报人事处师资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院系、教学部进行推荐。

2、由党委组织部会同社科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由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分别提出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初选名单。

4、将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初选名单报校党委讨论通过;

5、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突出业绩的综合推荐材料1份(2000字以内);②《湘潭市第六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1份;③《湘潭市第六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④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各1份。⑤推荐人选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2、材料要求:

(1)材料①、②、③均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Word文档录入资料,用U盘拷入或发送邮件,邮箱地址:szk@xtu.edu.cn。

(2)所有书面材料列出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3)将所有书面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和照片等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五、待遇和管理

市级优秀专家在选拔后的三年内,每人每月发给津贴800元;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在选拔后的三年内,每人每月发给津贴200元。其经费由湘潭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津贴发放由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负责,直接发放给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本人。津贴发放时间从2015年元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市级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严格按照《湘潭市优秀专家和湘潭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实施。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由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进行双重管理。每年年底,市级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要向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进行一次书面述职,报告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及科研等情况。

附件:

1、湘潭市第六批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

2、湘潭市第六批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湘 潭 大 学 社 科 处

湘 潭 大 学 科 技 处

湘 潭 大 学 人 事 处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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