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员工合理有序地安排假期工作和生活,确保有关工作在暑假期间顺利进行,现就2016年暑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3—2015级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26日,8月27日、28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25日,8月26日(星期五)报到上班,8月27日、28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暑假期间,教师照常放假,校属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休值班。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学习的通知》(湘大党发〔2016〕24号)的要求,组织和安排本单位的教工党员、学生党员进行学习(还需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列为学习内容)。其中:
教工党员于7月11日至13日安排三天集中学习,7月13日下午进行闭卷测试;
学生党员在暑假期间完成自学,学校将于暑假之后组织所有学生党员进行闭卷测试。
(1)集中巡视期间(6月20日—7月20日),学校巡视工作联络组根据省委巡视组的时间安排工作;负责“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和“二十项重点问题”大排查工作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相关材料准备单位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进行工作;
(2)7月20日—8月20日,各单位实行和安排轮休,轮休人员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准备接受相关巡视工作安排。
学校定于7月14日至15日召开今年暑期研讨会,全体副处以上干部须参加14日上午、15日下午的会议;各单位党政正职须全程参会。
(1)各类学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于7月20日前分别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录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的成绩,并向学生所在学院(系、部)提交成绩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交成绩的,学院(系、部)需于7月13日前将情况说明分别交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各学院(系、部)务必在放假前将重修或重考通知单寄给学生。本专科学生2016年下学期各类选修课通知见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处网页。
(1)暑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切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和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时、顺利入校。新生入校时间安排在9月1日、2日两天,9月5日正式上课(兴湘学院新生9月8日、9日两天报到,9月12日正式上课)。
(2)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1.轮休值班安排。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值班室设在行政科,电话:58292027。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本单位轮休值班安排表(注明值班电话)分别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人事处办公室和保卫处办公室。
2.有关要求。(1)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单位轮休值班制。领导带班期间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只留电话号码不留人。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值班人员要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对重要文件应及时报告、处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2)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在岗、处置时间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禁单位组织旅游活动。
1.保卫处设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服务大楼三楼,电话:58292110。
2.暑假天气炎热,各单位要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各院系要加强对实验室(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检查,杜绝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资产管理处对危险品仓库要加强安全方面的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5.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事项按照《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执行。
1.暑假期间开放南苑雅园、北山乐园、金翰林一食堂和兴湘食堂。
2.学生放假前和开学上课前,各单位都要认真打扫一次环境区卫生和室内卫生,特别是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要打扫干净;假期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开学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
3.假期全校实验室照常开放,不停水、电,以便教职工利用假期开展教学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图书馆实行值班开放,具体安排由图书馆落实并予以公布。
4.基建部门要利用假期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6.各单位要在7月8日前将所有机要文件、资料退回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室,以防丢失或泄密。同时要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归档工作。
以上通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