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为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开展“湘潭大学优秀教师”、“湘潭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湘大党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工作以系室为单位组织,每个单位可在全院范围内分别推荐1名“湘潭大学优秀教师”和“湘潭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
2、推荐截止时间6月26日。
3、推优评选条件参见学校文件。
4、学院上报推荐名额:“湘潭大学优秀教师”1名、
“湘潭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5、根据各系室推荐情况,学院按学校要求组织相关评审推荐会,并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上报学校。
请各系室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评优推荐工作。
附件:湘大党发〔2016〕22号文件http://zwxxg.xtu.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6&id=1907
湘潭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审批表.docx (14.22 KB)
外国语学院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