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院领导、分工会主席、各系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小组长组成。

考核工作以系和行政办为单位进行,由系正(副)主任负责组织考核工作。人数较少的西班牙语系和汉语国际教育系合并为一个单位进行考核,行政办和电教中心合并为一个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各系室考核工作定于2018年4月24日至5月8日进行。

三、考核对象

学院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参加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处级干部考核的,不再参加此次全员考核。2017年10月1日以前校内异动人员在现单位考核,10月1日后异动人员在异动前单位考核。

四、要求

1.本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以及“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教职工“优秀”等次的人数按照实际参加考核的人数,控制在11%的比例之内。按照我院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学校下拨给我院2017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为14个,按照学院各考核单位在岗在职人数,优秀指标分配如下:语言中心1教研室3个语言中心2教研室3个英语系2个、法语系1个、德语系1个、日语系1个、翻译系1个、西班牙语系和汉语国际教育系1个、行政办和电教中心1个,各系室评定的“优秀”等级人数不得超过控制指标。

2.各系室应严格考核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在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级时,各单位一定严格把关,把在教学、科研、管理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推选出来,并书面上报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等级、未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

3.各系室5月8日前将考核结果、总结材料及考核表交学院215办公室,逾期不交而造成工资不能正常晋升或影响职称评审的,后果由延误单位和其本人负责。

4.在考核期内正常休产假的女教职工、在外脱产学习(访学)半年以上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参加“优秀”等级的评定。

五、其他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请在学院QQ群中下载,填好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如页数较多请用胶固定)

2.考核表中,“所在部门考核意见及结论”(即学院意见)落款时间为2018年5月9日,“被考核人意见”请被考核人签名,落款时间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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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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