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案例学党章】“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一贯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

台上大讲马列,台下求神拜佛,这样的贪官屡见不鲜。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曾专门找人在房间里设计了佛龛,供奉泥佛、瓷佛、金佛三种佛像。还借外出开会考察之机,跑遍各地名山古刹、佛教圣地。在被“双规”后,她竟经常面壁唠叨:“佛啊,你为什么不保佑我!”有人认为,这是贪官的世界观出了问题,信仰出现了偏差。仅仅是这样吗?其实不然,这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

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两者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法调和与兼容。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决定的。

同时,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也是党的纪律要求。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世界观在党内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丧失,使得理想动摇、信念滑坡,从而导致党的分裂。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就意味着他拥护党的纲领,愿意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那么,当他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也就必须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目标,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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