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


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在籍学生。

注:全日制在校在籍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专项助学金,故本次评选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外国语学院评选名额共280人(学校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分三等: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入库困难学生)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班将①班级评议表(见附件4,一份纸质版)、2023-2024学年国家助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版)、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3只要电子版)、于1016上午11:00前报送至外语楼314苏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209168636@qq.com。(请注意发邮件时务必在邮件名处写明年级班级和材料内容,如:20英一-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二)具体要求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申请理由栏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手签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份一页国家助学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5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附件4: 班级评议表

附件5: 国家助学金填表说明

附件6:外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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