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外国语学院评选名额共282人(学校名额分配见附件1,本院名额分配见附件3);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人(分三等:一等4400元/人/学年、二等3300元/人/学年、三等22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班将①班级评议表(见附件4,一份纸质版)、②《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版)、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5,只要电子版)、于10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外语楼314苏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209168636@qq.com。(请注意发邮件时务必在邮件名处写明年级班级和材料内容,如:19英一-国励志+国助材料,子文件名也请以:19英一-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的样式命名。)
(二)具体要求
《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申请理由栏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手签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份一页。(见附件申请表填写说明)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