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潭大学人权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5-11-09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5〕242号)的精神,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并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的采集、制作工作。我校200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照片将全部采用本次所拍照片,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涂卡要求:为了确保毕业生信息及像片信息准确无误,各班级务必认真组织学生校对机读卡上的信息并用2B铅笔准确无误的填涂,机读卡上已打印信息若有错漏,必须在机读卡和预计毕业生信息校对表上都进行修改,二者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姓名”对应的区位码请到自己所在学院查询《汉字区位码手则》,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历类别为‘普通本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为‘普通专科’),涂卡工作完成后,学院学工办经办人及学院党委副书记在预计毕业生信息校对表上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05年11月15日前交学籍管理科。如因填涂错误造成照片延误及毕业证书中姓名、身份证号错误者,责任自负。机读卡由新华社统一制作,我校领取的机读卡数量与预计毕业生人数一致,无备用卡

二、组织工作:各学院必须在拍摄前一周通知到每一位预计毕业生,并在11月15日前将工作人员安排表交学籍管理科。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必须到场并安排专人(5~8人)负责拍摄时的组织工作,若因学院组织工作不到位,造成拍摄现场混乱或延误拍摄工作,由学院负责。

三、拍摄对象:全体2006年预计毕业生,包括原2000级、2001级未毕业在籍学生及2003级申请提前毕业学生。

四、拍摄地点:分两组拍摄。

第一组:商学院学生在商学院的经贸大楼二楼会议室201、202室,兴湘学院学生在兴湘学院,专科学生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组:其他学院学生均在新建的信息大楼一楼北面实验室(工科楼北面)。

五、拍摄时间:2005年11月18日―11月21日,具体日程安排附后(见拍摄时间安排表1和拍摄时间安排表2)。

六、费用标准:根据新华社、教育厅文件精神,由学校代收毕业生的图像采集费15元/人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费4元/人,共计19元/人。各学院务必在11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图像采集费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费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并将交款收据和预计毕业生名单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

七、注意事项:各班学生在相应的拍摄起始时间前3分钟到达拍摄场地,并手持机读卡按学号顺序整队入场,不得早到、迟到,不得喧哗;学生将本人填涂完毕的机读卡在拍摄时交给工作人员,拍摄完毕后迅速离开拍摄场地,不得逗留。

八、其它事项:学生如因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拍摄,本人可以在2005年12月-2006年3月就近与当地高校或新华分社联系参加散拍。学生在接到本人照片后必须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如因散拍照片造成信息未及时反馈学校及不能按期毕业注册等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外国语学院(上午)

(日语专业)

02日语1

23

11月21日

11:35―11:45

02日语2

21

11月21日

11:45―12:00

外国语学院(下午)

(除日语专业)

信息大楼一楼

02德语

33

11月21日

1:00―1:15

02法语

23

11月21日

1:15―1:25

02英语1

30

11月21日

1:25―1:40

02英语2

30

11月21日

1:40―1:55

02英语3

29

11月21日

1:55―2:10

02英语4

32

11月21日

2:10―2:25

外国语学院00级、01级

6

11月21日

2:2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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