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激励大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2008年度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8年度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2)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2008年度无重考和重修课程;
(4)2008年度参加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活动累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无无故缺岗记录,且工作期间考核等级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
2、“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2)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2008年度无重考和重修课程;
(4)2008年度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得到用人单位好评。
三、评选比例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按我院参加勤工助学人数推荐,名额为2名;
2、“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由推荐2名参评,由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组织差额评选。
四、评选流程
1、学生开展自评,填写《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一)或《湘潭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二),表格下载:湘大学工在线http://xtuwork.xtu.edu.cn/;
2、用人单位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议,确定候选人;
3、用人单位组织候选人填写《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先后签署意见后,报送《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和《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
4、学院在《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或《湘潭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送《湘潭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申请表》和《湘潭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
5、“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相关材料以用人单位为单位,“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相关材料报送院学工办。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3月25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联系电话:8292176。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评选资格。
6、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表彰与奖励,给予获奖学生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并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附:1、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湘潭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申请表
3、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情况汇总表
4、湘潭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uploadfile/xtuwork/uploadfile/200903/20090318054852177.rar]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