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交申请表填写要求

来源:湘潭大学人权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9-08-25浏览次数:

1、 表格需用黑色笔填写,应附2008年或2009年度贫困证明复印件(20062007年的贫困证明不予受理),要求有班主任签字;

2、 本次缓交学费申请人数控制在每班人数的5%以内。如需申请人数超过5%,请各班班委团委根据同学的家庭实际贫困程度进行排序,缓交期限为3个月,请同学们在缓交期限结束前,将学费缴清。

3、 请需办理缓交学费的同学在826日下午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到学工办,逾期不候。

4、 学费目前仍能进行银行代扣,请同学们尽可能将学费存入银行卡,如银行卡有遗失或损坏的,请及时与银行联系,进行信息更新,也可凭银行卡直接去学校办公楼一楼财务处刷卡。

5、 缓交学费申请表在外国语学院网站学工动态一览中下载。

外院学工办

2009825

缓交学费申请表

姓名

所在院系专业

学号

欠费情况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总计

学费

住宿费

总计

缓缴金额 元(住宿费、杂费不能缓缴)

缓缴期限

是否申请办理

助学贷款

已办理助学贷款

次数及金额

次, 元

申请理由(应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申请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名

200 年 月 日

院系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签章)

200 年 月 日

计划财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签章)

200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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