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选课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时间:2012-01-09浏览次数:

2012年上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选课通知

为了做好2012年上学期重考、重修(含补修、多修、提前修读、缓考等)类课程的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修专业课程重考重修选课

1、非毕业年级学生重考重修奇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在“非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选课级次中进行选课;重修偶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在“非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选课级次中进行选课。

2、毕业年级学生开学初重考重修的课程在“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选课级次中进行选课;期末重修选课“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初定2012年上学期4月中下旬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需要提前修读和多修的学生在2012220-2012224向学院申请,各学院按附件2的格式汇总后于2012年2月24日前交教务科。

4、不同选课级次开放的选课类型及课程范围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重考重修选课

重考、缓考双学位偶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在“双学位2012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选课”选课级次中进行选课,重修、补修双学位奇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在“双学位2012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选课级次中进行选课。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网上选课开放时间及步骤

1、网上选课开放时间:2012212-2012226日。(开学前就可以选课了)

2、选课步骤

学生通过网址www.xtu.edu.cn进入湘大主页,选择教务管理系统登录。

主修专业课程重考、重修选课步骤如下:选课管理→选课→学期(从进校算起)→选课级次→选课类型。辅修/双学位专业重考、重修选课步骤如下:双学位管理→选课→双学位学期(从开始修读双学位算起)→选课级次→选课类型。进入选课主界面后,按网页上的提示进行,重修类课程选课时必须输入正确的银行代扣账号才能完成网上选课的操作。

四、缴费

1、重考课程不收取修读费;重修、缓考、提前修读、多修等按所选课程学分数收取修读费,其中主修专业课程按每学分60元收取,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按每学分80元收取。

2、缴费方式

两种缴费方式:银行代扣和窗口缴费。

重修类课程的修读费默认通过银行代扣进行收取。选择银行代扣的学生必须确保代扣账户内的余额应至少大于选课应缴金额10元以上。

代扣未成功的学生须在规定的窗口缴费时间内到学校计划财务处一楼收费科刷卡缴费。

3、缴费时间

银行代扣时间:2012227-2012228

窗口缴费时间:2012229-201232日。

五、考试安排

1、“非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和“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中开放的课程,考试时间拟定2012年3月8日-2012年3月30日;“非毕业年级2012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中开放的课程考试将安排在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全校公共课的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具体安排到各学院教务办查询。

六、关于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选课说明

1、重修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2》的毕业年级学生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

2012年上学期第二周前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2、重考、重修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2》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办理好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2012年9月10日前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3、重修、补修第2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1》的学生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2012年上学期第一周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七、其它事项

1、《大学英语4》未选课的2009级学生须在“2012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中办理补修选课手续,否则不再将CET成绩转换成课程成绩。

2、选课前务必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选课;需要办理学费缓缴的学生应及时到学院学工办办理缓缴手续。

3、2011年下学期旷考或因考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考。

4、发现个人信息有误请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8292045),待修正后再选课。密码不对或忘记密码,请与本学院学工办或教务干事联系。

5、重修类课程选课时输入的银行账号必须是本人在建行湘大分理处开户的代扣银行卡账号。如忘记银行代扣账号或输入银行账号有误,进入计划财务处网页(http://cwc.xtu.edu.cn),登录财务查询系统查询,用户名和密码默认为学号。

6、在银行代扣结束后,学生应查询代扣是否成功。代扣未成功的学生须及时刷卡缴费。

银行代扣查询方式:1)查询银行账户金额是否被代扣;2)查询网上选课是否认证。

7、重考课程必须选课才能参加考试,重修类课程必须选课且缴费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务必到所在学院核实考试名单,无名单的学生一律不许参加考试。

8、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并督促学生(特别是20062007级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及2008级毕业年级的学生)完成选课,督促教师在414日前做好开学初重考、重修考试成绩的提交工作。

[附件1:选课级次与开放课程范围对应表]

[附件:提前修读、多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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