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学期各类选课通知发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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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
2016年上学期各类选课即将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列表
序号
| 选课名称
| 选课时间
| 备注
|
1
| 2016年上学期跨校共享课程选课
| 1月4日-1月10日
| 详见附件1
|
2
| 2016年上学期辅修/双学位专业2015级一般选课
| 1月4日-1月12日
| 详见附件2
|
3
| 2016年上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选课
| 2月22日-3月6日
| 详见附件3
|
4
| 2016年上学期文化素质(通识教育)课选课
| 2月22日-3月11日
| 详见附件4
|
5
| 2016年上学期英语类选课
| 2月29日-3月11日
| 具体要求2月29日发布
|
6
| 2016年上学期毕业生期末重修选课
| 4月11日-4月18日
| 具体要求4月13日发布
|
二、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部教务干事将通知内容及时传达给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特别是提醒毕业年级学生核查各类学分取得情况,督促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工作,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再受理。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4日
附件1:
2016年上学期跨校共享课程选课通知
各学院(系):
2016年上学期,学校依托“东西部高校课程联盟”开设《创新工程实践》等3门跨校共享课供学生自愿选修。为切实做好共享课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简介
1、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校
| 课程类别
| 学分
|
1
| 创新工程实践
| 北京大学
| 通识教育课
| 2
|
2
| 关爱生命——急救与自救技能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通识教育课
| 2
|
3
| 创业企业战略与机会选择
| 复旦大学
| 通识教育课
| 2
|
2、教学模式
共享课程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具体分为(1)网络教学:学生在线学习;(2)校内面授课等。
具体课时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 网络教学
| 校内面授课
|
学时
| 教师
| 类型
| 时间
| 地点
| 教师
|
创新工程实践
| 32
| 北京
大学
| 直播互动
| 1-16周,周日晚7:00—9:00
| 逸
夫
楼
5
0
2
| 伍喆、刘亚军
|
关爱生命——急救与自救技能
| 32
| 陆斌杰
| 直播互动
| 4月9号13:30-15:00
| 谭运江
|
实践课
| 4月23号13:30-15:00
|
实践课
| 5月14号13:30-15:00
|
实践课
| 5月28号13:30-15:00
|
创业企业战略与机会选择
| 32
| 孙金云
| 直播互动
| 4月14号18:30-20:00
| 刘亚军
|
直播互动
| 4月28号18:30-20:00
|
直播互动
| 5月12号18:30-20:00
|
直播互动
| 5月26号18:30-20:00
|
3、考核及成绩评定
根据学生在线自主学习视频、完成作业及参加面授课等情况进行课程考核,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学生取得该课程对应的学分,学校按相应课程类别予以记载。考核不及格或未完成学习的,均无重考、重修机会。
二、选课要求
1、选课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10日。
2、选课对象:2013—2015级本科生,选课学生应拥有电脑或智能手机。
3、每个课头选课人数不超过100人,每生限选一门课。选课结束后,成功选课的学生不得申请退课。
三、选课方式
1、登录湘潭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具体步骤:选课管理→选课→学期(从进校算起)→选课级次(2016年上学期跨校共享课程)→选课类型(通识教育选课)。
2、成功选课的同学,需在1月14日之前加入相应课程QQ群,否则无法正常接收课程平台的用户名密码等重要信息,影响学习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登记个人联络信息者,取消该课程修读资格。
课程名称
| 校内教师
| QQ群号码
| QQ群名称
|
创新工程实践
| 伍喆
| 331277192
| 创新工程实践—伍2016上
|
刘亚军
| 326456536
| 创新工程实践—刘2016上
|
关爱生命——急救与自救技能
| 谭运江
| 527721844
| 关爱生命—谭2016上
|
创业企业战略与机会选择
| 刘亚军
| 336556186
| 创业企业战略—刘2016上
|
注意:请学生加入相应课程QQ群后,修改群昵称为“学号+姓名”(例如:2012123456张三)
|
3、根据“东西部高校课程联盟”协议,本次选课网络教学部分不收费。校内面授课部分收费标准为现行的80元/学分/生,该费用由学校在选课学生的学费中结算。
附件2:
2016年上学期辅修/双学位专业2015级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系):
辅修/双学位专业2016年上学期一般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本次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及开放课程范围
选课对象
| 开放课程范围
|
辅修/双学位专业2015级
| 双学位第3学期
|
二、网上选课开放时间及步骤
1.网上选课开放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2日。学生务必在选课期间将本次要选的课程全部选好,并避免漏选和错选。
2.网上选课步骤:
进入湘大主页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双学位管理 选课,学生按上表设置双学位学期数,设置选课级次为“2016年上学期双学位一般选课”,设置双学位选课类型为“主修选课”,点击“开始选课”按钮进入选课主界面进行选课。
三、缴费
1.学生网上选课成功后,根据所选课程学分数缴纳辅修修读费,修读费计算公式为:选课学分数*80元/学分。
2.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可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银行批量代扣”两种方式进行缴费,取消窗口POS刷卡缴费方式。
3.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平台自助缴费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成功后即可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期:2016年3月14日。
银行批量代扣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日。(注:银行批量代扣期间,网上缴费平台将暂停服务)。
4.网上缴费操作流程:
网上缴费平台操作流程:登陆湘潭大学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财务服务”--->网上缴费平台--->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输入姓名、学号以及验证码--->“在线缴费”中选择“双学位一般选修”--->教务系统选课成功后,在“可选课程列表”中会显示所选课程--->选择缴费课程,点击“下一步”--->选择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点击“立即支付”,再次确认后,前往网银支付页面进行缴费!
银行批量代扣流程:选择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同学,需在2016年1月12日前确保代扣签约账户的余额大于本次应缴费用,批量代扣才会成功!
5.缴费查询:
网上缴费平台缴费查询: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选择“缴费记录”,可查看“已支付记录”与“未支付记录”;缴费成功后,在“已支付记录”中会有相关记录,同时教务管理系统中已缴费课程会有“已认证”标志。(如确已缴费成功而未有“已支付记录”和缴费课程“未认证”者,切勿重复缴纳,一般1-2个工作日后系统会自动对账,将处理成功!)
银行批量代扣缴费查询:2016年1月14日14:00以后,可通过代扣签约账户查询代扣明细或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所选课程是否认证,“已认证”代表缴费成功。
四、其他事项
1.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学分不能冲抵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学分。
2.学生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选课及缴费,逾期不予处理。
3.选课且缴费的学生2016年2月27日后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
附件3:
2016年上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选课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做好2016年上学期重考、重修(含补修、多修、提前修读、缓考等)类课程的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修专业课程重考重修选课
(1)主修专业开放的重考、重修类的选课级次有:2010级至2012级2016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2013级至2015级2016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2013级至2015级2016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
(2)本次开放的主修专业选课级次与开放课程范围对应表如表1所示:
表1 主修专业2016年上学期重考重修选课
| 15级
| 14级
| 13级
| 12级
| 11、10级
|
开学初级次
| 重考、缓考
| 第1学期
| 第3学期
| 第5学期
| 第7学期
|
|
重修
|
| 第1学期
| 第1、3学期
| 所有学期
| 所有学期
|
期末级次
| 重修、补修
|
| 第2学期
| 第2、4学期
|
|
提前修读
| 第4学期
| 第6学期
| 第8学期
|
多修
| 第2学期
| 第4学期
| 第6学期
|
(3)需要提前修读和多修的学生必须先向学院(系)申请,各学院(系)填写“提前修读、多修汇总表”,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6年3月3日前交到教务科。(《提前修读、多选汇总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重考重修选课
本次辅修/双学位专业开放的选课级次有:双学位2016年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双学位2016年上学期期末重修选课,双学位选课级次与开放课程范围对应表如表2所示:
表2 辅修/双学位专业2016年上学期重考重修选课
| 双学位15级
| 双学位14级
| 双学位13级
|
开学初级次
| 重考、缓考
| 双学位第2学期
| 双学位第4学期
|
|
重修、补修
|
| 双学位所有学期
| 双学位所有学期
|
期末级次
| 重修、补修
| 双学位第1学期
|
|
|
三、网上选课开放时间及步骤
1、网上选课开放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6日。
2、选课方式
学生通过网址www.xtu.edu.cn进入湘大主页,选择教务管理系统登录。
主修课程重考、重修类选课具体步骤如下:选课管理→选课→学期(从进校算起)→选课级次→选课类型。双学位专业重考、重修类选课具体步骤如下:双学位管理→选课→双学位学期(从修读双学位算起)→选课级次→选课类型。进入选课主界面后,按网页上的提示进行选课。
四、缴费
1、重考课程不收取修读费;重修、缓考、提前修读、补修、多修等按所选课程学分数收取修读费,其中2010-2011级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按每学分60元收取,2012级以后的学生按每学分80元收取;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按每学分80元收取。
2、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可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银行批量代扣”两种方式进行缴费,取消窗口POS刷卡缴费方式。
3、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平台自助缴费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成功后即可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期:2016年3月14日。
银行批量代扣时间:2016年3月8日-9日。(注:银行批量代扣期间,网上缴费平台将暂停服务)。
4、缴费操作流程:
网上缴费平台操作流程:登陆湘潭大学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财务服务”--->网上缴费平台--->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输入姓名、学号以及验证码--->“在线缴费”中选择“重修费” --->教务系统选课成功后,在“可选课程列表”中会显示所选课程--->选择缴费课程,点击“下一步” --->选择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点击“立即支付”,再次确认后,前往网银支付页面进行缴费!
银行批量代扣流程:选择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同学,需在2016年3月7日前确保代扣签约账户的余额大于本次应缴费用,批量代扣才会成功!
5、缴费查询:
网上缴费平台缴费查询: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选择“缴费记录”,可查看“已支付记录”与“未支付记录”;缴费成功后,在“已支付记录”中会有相关记录,同时教务管理系统中已缴费课程会有“已认证”标志。(如确已缴费成功而未有“已支付记录”和缴费课程“未认证”者,切勿重复缴纳,一般1-2个工作日后系统会自动对账,将处理成功!)
银行批量代扣缴费查询:2016年3月10日14:00以后,可通过代扣签约账户查询代扣明细或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选课程是否认证,“已认证”代表缴费成功。
五、考试安排
1、开学初选课级次中开放的课程(包括双学位),考试时间:毕业年级定于第4-6周,非毕业年级定于第10-13周的周末;期末选课级次中开放的课程,考试将安排在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全校公共课的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系)安排,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系)安排。考试具体安排到各学院(系)教务办查询。
六、关于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选课说明
1、重修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2》等课程的毕业年级学生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2016年上学期第二周前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2、重考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2》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办理好选课手续后,必须于2016年9月15日前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3、重修、补修第2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1》等课程的学生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2016年上学期第一周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七、其它事项
1、选课前务必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选课;需要办理学费缓缴的学生应在3月3日前到学院(系)学工办办理缓缴手续,并按时选课。
2、请毕业年级学生务必认真将个人课程成绩表和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比对,按时办理好选课手续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如有问题请在选课期间及时联系学院(系)教务办。
3、重考课程必须选课才能参加考试(2015年下学期旷考或因考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考),重修类课程必须选课且缴费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务必到所在学院(系)核实考试名单,无名单的学生一律不许参加考试。
4、发现个人信息有误请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8292045),待修正后再选课。密码不对或忘记密码,请与本学院(系)学工办或教务干事联系。
5、请各学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并督促学生(特别是2010、2011级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及2012级学生)按时选课,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再受理。
6、毕业年级学生(含双学位)期末重修选课拟定于2016年4月11日开放,通知另发。
附件4:
2016年上学期文化素质(通识教育)课选课通知
各院系(部):
2016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时间:2016年2月22日—3月11日上午12:00。
2、选课程序:学生登录湘潭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具体步骤如下:选课管理→选课→学期(从进校算起)→选课级次(2016年上学期文化素质(通识教育)课选课)→选课类型(通识教育)→选择课程。
3、2010-2012级学生每生限选4门通识教育课;2013-2015级学生每生限选1门通识教育课。
4、通识教育课将于第1周开始上课,请任课教师、选课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查询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