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09年下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
工作程序
|
时间
|
要 求
|
资格审查
|
10月15日至20日
|
▲答辩申请者审核自己所修的学分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并携带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答辩申请者的论文)交至吴静芬老师处审核,并填写《发表论文情况表》。
|
上报拟答辩名单
|
10月25日
|
▲导师将拟答辩学生名单报至吴静芬处。
|
上交论文电子版
|
11月1日
|
▲学校TMLC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2009下学期拟申请答辩的论文进行检测。
|
盲 审
|
11月10日
|
▲所有答辩申请者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硕士学位申请表(全日制)》或《硕士学位申请表(同等学力)》,按要求填写、打印后,与两份匿名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的硕士学位申请者请交三份匿名的学位论文)一同交至吴静芬老师处。匿名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学院将上交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往校内外专家盲审。同学们务必按时间提交论文,拖延者取消答辩资格。
|
答辩时间
|
11月下旬
|
▲盲审通过的同学进入答辩程序,每位同学上交6份署名的硕士学位论文至吴静芬老师处。
|
答辩后事宜
|
12月初
|
▲答辩通过的同学必须到吴静芬老师处仔细核对“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人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至少打印论文最后定稿5本(其中3本交图书馆,1本交院资料室,1本交导师),论文扉页“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有导师和本人的签名。
▲学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作者本人通过湘潭大学图书馆主页上的“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并务必在12月15日前将验收单(上交学位办的一联)和放资料室存档的论文交吴静芬老师处。
▲学生清理发票(车票、复印打印发票、书籍资料发票等),找导师签字后,到吴静芬老师处审核,再由胡强副院长签字,最后到财务处于会计处报销1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