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8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2013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文卫平

副组长:胡强 蒋欣欣

成员:舒奇志 王建香 张振华 曾新民 胡 俊 陈 晨 齐凤丽

2.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学位点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组长:胡强

副组长:文卫平罗益花

成员:李素琼徐红曹霞王芳

监督电话:0731-58292239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 一志愿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即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自主划线分数基本要求

我院自主划线专业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

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70

54

81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355

54

81

2.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3.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④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个人学历证明,如无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且须加盖公章),《政治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单独交至学院】。

4.缴费

缴纳复试费80元,网上缴费,缴费时间(4月4日-4月9日)步骤如下: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4月4日-4月9日)步骤如下:

(1)登陆湘潭大学网站,选择公共服务栏目“财务服务” ,进入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选择“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

(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在学号处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末位为X的请大写);

(5)进入系统后选择“在线缴费”下的“考试费”,按提示进行网银操作。

(6)缴费完毕后,选择“缴费查询”下的“已支付记录”,打印缴费界面。

5. 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①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

②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内容见《bwin中文官网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③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6. 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及所获得奖学金等级的基本依据。

外国语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专业面试占15%、听力及口语合计占5%)

②初试总成绩÷5×0.6=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20%+ B2(专业面试成绩)*15%+ B3(听力、口语)*5%

③最后总成绩C = A + B

7. 导师确定

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8日-10日(具体通知请见研究生或外院网页通知)体检有疑问者复检后不合格后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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