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5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2014年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即将启动,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4、鼓励研究生结合本人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系)组织专家初审,学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的申报限额汇总材料后,于2013年12月18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研究生院于2013年12月24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申报或专家筛选出的重点项目需进行项目研究论证报告会,并将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三)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湖南省教育厅报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限额

1、今年“创新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其中博士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的学术科研项目,鼓励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培育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培养科研创新高端学术人才。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1。

2、如申报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为2013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或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特等奖指导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其项目应优先考虑推荐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系)应于2013年12月18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装订)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电话:0731-58292050,电子邮箱:pyk@xtu.edu.cn。

附件:1、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限额分配表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表

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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