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现状和改革方向,现将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可以选择《201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1)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2)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3)各单位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应当结题而没有提交结题报告书的,相关单位本次不能申报。
二、本次立项的项目采取课题组自愿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限申报1项,学校评选、学校限额推荐、省教育厅评审的方式确定。(即学校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省里推荐)。
三、申请书(一式十一份),请于4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它事项
1.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高字〔2001〕8号)的要求进行。
2.请有关单位组织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或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与本次申报材料一起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3.请已到结题时间但仍未结题的课题组,尽快结题并填写《结题报告书》,并于2013年4月25日前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处
2013年4月16日
附 件:
1.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中期报告书
4.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