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年“十一”假期将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10月1日(周二)至10月7日(周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上班。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十一”长假,现就认真做好我校2013年“十一”放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假期一定要落实研究生外出请假制度,导师应掌握所带研究生的去向,对所带研究生的假期安全负责。各学院应在节前召集各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及班长召开有关假期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专题会议,落实责任,保障研究生假期的各项安全。
二、加强引导,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各学院要立即组织本院研究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防范教育,关心广大研究生,掌握准确信息,加强引导,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各学院务必掌握本院研究生离校情况,要求本院研究生离校必须事先向导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外出研究生必须将自己的去向告知家人。外出返校后要及时向导师汇报,思政干事要及时掌握返校情况,对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及时返校而又没有请假说明情况的,研究生思政干事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及时与研究生家长联系。
2、各学院要求本院外出研究生注意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离校前将现金、存折、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或寄存到导师家,所有外出研究生禁止乘坐个体营运、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车辆回家,并禁止私自联系个体车辆来校接、送研究生。同时,在校研究生若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3、各学院不允许组织集体出游,确因学术科研需要集体离校的,要有老师带队,并对所乘车辆和司机提出安全要求,确保消除不安全因素。
4、各学院要求本院在校的研究生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止意外受伤,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学习与休息,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5、各学院要求本院假期在校研究生不得在研究生宿舍内留宿非研究生人员,后勤管理处将不定时对寝室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各学院要求本院在校同学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各学院接到突发事件报告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长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责任,确保长假期间我校研究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5829211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