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年下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湘潭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七份)(见附件三);拟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填写《湘潭大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四)。
3、各院系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10月23日将《湘潭大学____院(系)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见附件五)及申请人简况表、附件材料送交校学位办。
博士生导师申请由本人填写《湘潭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经所在学位点组织全体导师听取申请人的答辩,并审核做出决定,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进行初审。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