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国教学实习暂行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7浏览次数:

随着我校国际文化交流、中外合作办学进程的逐步加快,我院在读硕士研究生获得出国教学实习的机会也日益增多。为规范程序,加强管理,特制定此暂行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暂行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07]21号),我院仅允许在读研究生出国进行与教学相关的实习工作。

2.有意出国教学实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基本完成获得学位所必修的所有课程学分后,方可提交个人申请。

3.申请者应在报名参加出国教学实习的各类选拔之前征求导师同意,并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报名。

4.申请者经培训获得出国教学实习后再与学院签订人身财产安全协议,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学生家长须到场亲自签字以示同意。

5.出国教学实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须定期与导师沟通,交流生活学习情况,汇报学位论文进展。如遇特殊事故,应及时与当地负责人、家长和导师联系。

6.如该规定与学校相关文件不符,以学校规定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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