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定于9月19日(星期一)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采集对象:预计2017年春季(2016年12月批次)和秋季(2017年6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
(2)申请提前半年(2016年12月批次毕业)的2012级研究生;
(3)申请提前一年至2017年6月毕业的2013级研究生;
(4)往届未毕业的推迟到2016年12月或2017年6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1)照相费用为15元/人,代新华社湖南分社图片采集中心收取。请各院系毕业生信息联络员于9月14日前将照相费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同时提交院系毕业生电子摄像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样表见附件1)。
(2)实行持卡现场编号照相,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照相登记卡》(见附件2),《照相登记卡》由院系自行下载打印给毕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持卡现场排队照相。
(3)9月19日上午8点30分开始照相,毕业生持《照相登记卡》,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俱乐部一楼大厅排队照相。
具体时间安排: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为9月19日上午8:30--12:00;自然科学专业研究生为下午14:30--17:15。(各院系安排时间段见附件3)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集体采集的同学,可按下述方法进行采集:
1、因特殊原因错过时间不能回校的同学,可在当地省会城市新华社进行采集(联系方式见附件4)。
2、填写通讯地址:必须写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李玲利老师(收)邮编:411105(如不按要求填写,丢失照片,后果自负)。
3、填写联系方式:填写能与自己直接联系的方式:如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
4、需同时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和纸质版相片以EMS邮寄至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1、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使用,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即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
2、电子图像采集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无误,它作为将来证书网上查询的唯一条件。
3、各院系在制作电子摄像登记表时注意文本格式,检查身份证后四位是否是“0”现象。同时注意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4、各院系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准确掌握本院预计毕业研究生情况并通知到本院每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
5、请毕业生务必于照相后40天后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