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现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研究生学年考核和2016届毕业研究生鉴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2014级、2015级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
要求:研究生自我鉴定,各学院组织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党委审核。从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并应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年考核登记表》(附件1),此表一式一份,进本人档案。
考核对象:纳入2016年毕业计划的所有硕士生、博士生
要求:研究生自我鉴定,各学院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核。从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并应填写《湘潭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存档,一份进本人档案。
1、《湘潭大学研究生学年考核登记表》(附件1)按附件文件的排版顺序正反双面打印,打印大小为A4(入个人档案)。需提交1份。
2、《湘潭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按附件文件的排版顺序正反双面打印。需提交一式2份,一份打印成16K(入个人档案),一份打印成A4(留学校存档),即附件文件的第一页,第二页正反打印成文档稿的第1页,第三页、第四页正反打印成文档稿的第2页,以此类推,装订时,按打印的文档稿顺序排列,不得自行制作、修改表格内容,一经发现,视为无效并严肃处理。
3、《登记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填写内容真实、完整,《登记表》在学校考核审批后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四、集中考核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
1、研究生须将《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后,由本人送交其导师、学院相关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4月15日前分年级、按专业、按学号排序收集整理齐全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同时附上汇总名单(见附件3和附件4)。
3、毕业生登记表按各学院2016届预计毕业生名单报送,不能按期毕业的须在汇总表中注明。
4、所有材料报送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审批,并存入个人档案。
1、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本院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及时通知本院每一位研究生,尤其是本院毕业研究生,以免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和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
2、各学院一定要将本院研究生的考核表和鉴定表全部收齐,未收齐的将对该学院的所有材料不予审核。
3、研究生务必及时将登记表办理好后交至本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办理,逾期造成档案缺漏由研究生本人自负。
(附件1及附件2 研究生院网页—教育管理—文件下载)
(附件3:《湘潭大学研究生学年考核登记表》汇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