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文件指示,为了总结表彰在我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中评选表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善于总结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
3.积极承担或参加(排名前三位)省级、市级、校级及研究会科研课题,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科研任务,并在科研成果评审中能取得较好的成绩。每年公开发表一篇以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
2、研究生院党委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初评并报校党委审核。
申请者需报送《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三份。
附件:《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