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优对象:2014级、2015级研究生(不含休学学生、档案未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按照“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3、根据学工处分配到学院指标数(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结合学院研究生2014、2015级各班学生及学生干部人数,我院名额分配如下:
注:我院可推选14名“三好研究生”,可推选16名“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院推荐2名(从推选上的“三好研究生”中产生,推荐到学校参与评选);
4、符合评选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向班级递交相关评优登记表,附上成绩单;
5、由各班班长通知到本班每一位同学,并认真组织好本班全体同学推选出各班“三好研究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需班级排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汇总表”、“个人申报材料”及班级推选会议记录于10月13日下午5:00前上报学院21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6、学院研究生分会、研究生党(团)支部干部在班级中参加推选;
7、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班推选记录及同学的申请材料确定最终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