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 强
副组长:曹霞
成 员:文卫平曾新民胡 俊 张智 杨维春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罗益花
成员:陈 娟 王志勇
3.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
三、复试基本条件
1. 我院复试分数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且成绩符合本人所报考的第一志愿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并满足《湘潭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学科门类(专业)
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55
| 51
| 77
|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 355
| 51
| 77
|
2.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3.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招生计划
类型
| 专业
| 计划招生总人数
|
学术型
| 英语语言文学
| 10
|
学术型
| 法语语言文学
| 2
|
学术型
| 德语语言文学
| 3
|
学术型
| 日语语言文学
| 1
|
学术型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1
|
专业型
| 翻译
| 25
|
备注:1.以上名额包含推免生;
2. 根据复试情况,实际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调剂
(一)需调剂的专业及学院联系方法:
学院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收方向
| 调剂缺额
| 联系方式(073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01 英语文学(全日制)
02 西方文论和比较文学(全日制)
03 文化研究与文化传播(全日制)
| 3
| 58292177丁老师
2051701730@qq.com
|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 01 法语文学(全日制)
02 翻译理论与实践(全日制)
| 2
|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 01日语语言学
| 1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1 理论语言学研究(全日制)
02 应用语言学研究(全日制)
| 6
|
055100 翻译
| 01 英语笔译(全日制)
| 11
|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学硕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报考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日语专业调剂考生必须过日本语能力考试一级;翻译硕士调剂考生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者大学英语六级必须达到425分(含)以上,本科为英语专业者必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专四/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良好以上、专八合格、获得口笔译二级证书、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8.优质生源计划仅限一志愿上线未满的专业,其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优质生源调剂工作方案》。
9.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日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调剂生复试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具体安排
1. 复试时间
时 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负责单位
|
4月1日上午
8:00-9:30
| 体检
| 校医院
| 校医院
|
4月1日上午
9:30-12:00
|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 外语楼216
| 研工办
|
4月1日下午
14:00-15:30
| 二外英语口语、听力考试
| 13:30
逸夫楼506候考
| 外国语学院
|
二外日、德、法、西语口语、听力考试
| 13:30
逸夫楼304候考
| 外国语学院
|
4月1日下午
15:50-18:0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面试
| 15:40
逸夫楼206候考
| 外国语学院
|
4月2日上午
10:00-12:00
| 翻译专业研究生专业笔试
| 逸夫楼303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笔试
| 逸夫楼508
| 外国语学院
|
日德法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笔试
| 逸夫楼502
| 外国语学院
|
4月2日下午
14:00-18:00
| 翻译专业面试、德语、日语、法语专业面试
| 13:30
逸夫楼212候考
| 外国语学院
|
七、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所有往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单位证明。
4. 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政治审核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33.00 KB)
5. 调剂考生出示符合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第一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缴费页面;(调剂考生,在进招生系统交复试费时,必须点击重置密码,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后,会自动重置密码为出生年月日)。
第二步:根据网站提示,缴费。
由于数据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八、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不指定教材。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英语语言文学笔试科目:《英语语言文学》
法语语言文学笔试科目:《法汉语言综合》
德语语言文学笔试科目:《德语人文基础知识》
日语语言文学笔试科目:《日语写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科目:《英语语言学》
翻译笔试科目:《翻译实务》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d.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九、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外国语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加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学术型学位:
①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专业面试占15%、听力及口语合计占5%)
②初试总成绩÷5×0.6=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20%+ B2(专业面试成绩)*15%+ B3(听力、口语)*5%
③最后总成绩C = A + B
专业学位:
①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专业面试占20%)
②初试总成绩÷5×0.6=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20%+ B2(专业面试成绩)*20%
③最后总成绩C = A + B
(二)要求:
1.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c.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 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5月16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导师确定
复试录取时采取双向选择。
(五)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且不统一安排住宿,有需要的学生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并由学校统一安排。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湘大研发〔2015〕3号)
资助类别
| 资助等级
| 资助比例
| 学业奖学金标准(元/年)
|
硕士研究生
| 特等
| 20%
| 10000
|
一等
| 20%
| 8000
|
二等
| 20%
| 5000
|
三等
| 20%
| 3000
|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1)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
(2)第一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6000元/年;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无体检报告者和复检后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前请准备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十二、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 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3. 监督电话:纪委0731-58298628 研招办0731-5829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