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 2015] 46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支持范围为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专兼职科研人员,申报条件参照重点项目执行。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各单位具体申报限额请见附件4。另每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2项。
1.今年的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将增加匿名评审环节,这两类项目须在填写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基础上,同时填写课题论证活页(附件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透漏单位及个人信息。
2.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6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教育厅在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2)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3)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5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正高职称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1)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为0.5万元。
(2)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
(3)项目申请书、附件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附件不得超过20页。
四、申报流程
1、各单位于2015年3月17日前将一般项目、基地开放项目申报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社科处分配申报账号;
2、各单位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0份报至社科处项目科,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27日,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公示最终推荐项目名单,并进行项目成员查重,分配申报账号;
2014年3月20日,学校尚未推荐的重点、青年项目及机关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2014年4月3日,学校推荐完成的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需另交活页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