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届“金桂”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浏览次数:

各班同学:

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长沙校友会于2010年捐资设立“金桂”奖助学金,用以资助成绩优良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第十届“金桂”奖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奖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在籍本科生;

(二)助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标准

(一)奖学金:名额1人;金额6000元/人;

(二)助学金: 名额1人;金额6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注意: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

(一)奖学金:

1. 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6、2017、2018级本科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成绩(必修+选修,2018年9月-2019年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文科在80分以上、理工科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二)助学金

1. 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贫困生数据库中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特别困难学生。

2. 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10月28日下午5:00前,请各班通知申请“金桂奖助学金”的学生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10月30日上午10:00前,请申请的同学将《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交纸质档,一式两份,标注好自己申请的是奖学金还是助学金),《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交电子档),并附成绩单及其它奖项等证明材料报送至外语楼315学工助理处,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1209168636@qq.com。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知悉。

五、发放方式

1.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学校计财处通过建行,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学费代收代扣的校园卡内。

2. 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附件:

附件2: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27.00 KB)

附件3: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xls (21.00 KB)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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