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43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但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在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但推荐时应严格控制名额。
评选5篇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21篇为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2篇湘潭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级和校级不重复奖励。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进行名额分配,由各院系自行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湘潭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各院系根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附件1)自评出推荐论文。
2、学校将自评通过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30天,无异议后将最终推荐名单报省学位办。
1、10月19日前,院系完成自评和推荐工作,按要求将评审材料和《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交校学位办;
2、10月22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
3、10月23日,校学位办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至省学位办。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注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详见附件4)打包压缩后发送电子邮件至xwb@xtu.edu.cn。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3)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数据库(dbf格式)。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一式一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学位论文打包压缩后发送电子邮件至xwb@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