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7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湘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文卫平

副组长:胡强 蒋欣欣

成员:舒院长 李素琼 张振华 曾新民 胡 俊 陈宇平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学位点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组长:胡强

副组长:文卫平陈娟

成员:李素琼 曹 霞 徐 红 王 芳

监督电话:0731-58292239

三、复试基本条件

学科门类(专业)

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45

52

78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345

52

78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四、调剂

需调剂的专业及学院联系方法

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0731)

外国语学院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8292177杨老师

emilie924@163.com

学院将对提交调剂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研招办,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将通过调剂平台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学生在调剂平台接收拟录取即可。

(一)调剂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4.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实施步骤: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3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每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2.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倍。

3.调剂生复试后,学院将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

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

五、复试时间具体安排

时 间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3月23日上午

8:00-12:0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俱乐部

研招办

外国语学院

3月23日下午-3月24日

专业笔试、面试、

英语口语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六、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如无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开出相关证明),《政治审核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呈交面试老师,如未办理亦不影响)。

6.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3月17日-3月22日)步骤如下:

(1)进入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index.html,点击“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选择“本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

(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

(4)进入系统后选择“考试费”;

(5)打印缴费界面。

只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才能网上缴费,一旦网上缴费成功,复试费一律不退还。调剂考生由于数据更新问题,请在3月20-22日于网上缴费。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缴费的,可到现场缴费。

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请与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3.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八、拟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外国语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专业面试占15%、听力及口语合计占5%)

②初试总成绩÷5×0.6=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20%+ B2(专业面试成绩)*15%+ B3(听力、口语)*5%

③最后总成绩C = A + B

(二)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

说明:

同等学力(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导师确定

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拟录取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四)奖助学金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

资助类别

资助等级

资助比例

学业奖学金标准(元/年)

硕士研究生

特等

20%

10000

一等

20%

8000

二等

20%

5000

三等

20%

3000

2.新生学业奖学金:

(1)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

(2)第一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6000元/年;

4.助教岗位:岗位数为800~1000个/学期,岗位助学金平均为1000元/标准岗位。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具体体检时间:3月22日-3月24日。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3.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并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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