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工作,根据《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舒奇志
副组长:李 锋 杨维春
成 员:胡 强 熊 毅 胡 俊 张 智 曹 霞 王建香 刘 行
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李 锋
成 员:刘 行 王志勇
职责:负责学院推免复试过程,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在内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
职责:具体实施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 申请条件
1. 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 接收推免类型、专业和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推免计划人数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4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1 |
050204 |
德语语言文学 |
1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 |
055101 |
英语笔译 |
15 |
接收人数仅为预测,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录取为准。
四、 奖励政策(以当年执行奖助学金文件为准)
1.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后两年按照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确定)和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优先提供硕士推免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2.硕士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列入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优先推荐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先推荐本校硕博连读等。
3.优秀硕士推免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暑期调研实践项目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累积最高可达10万元。
五、 申请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中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
2.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简章和专业目录,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
3.凡有意推免我院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我院推免申请资料收集邮箱:2051701730@qq.com(请以“本科学校+推免专业+姓名”的方式命名),以便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复试:
推免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为:
(1)bwin中文官网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2) 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A4纸规格):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
b.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c. 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模板见附件2);
d.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e. 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4.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与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信息。
六、 复试
复试根据申请考生所在地和疫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学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所有复试工作在2022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
七、 录取
1. 录取要求
(1)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 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 注意事项:
(1) 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 监督和复议
1.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 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 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院进行联系。
九、 其他注意事项
1. 住宿、学费等其他事宜,请以2023年招生简章为准。
2.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联系电话: 0731-58292177(外国语学院研工办)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外国语学院研究生!
bwin中文官网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