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他山之石 | 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典型案例选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4浏览次数: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处理。通过对2014年和2016年科技部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发现,这些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虚假票据列支费用、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以虚假票据列支材料费和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违规分包科研任务,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经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等。针对以上行为,科技部给予了取消相关负责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课题节余经费收缴等处理。

科技部关于6家单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通报(摘录)

2014年,科技部继续开展科研资金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涉及20个省、145家单位的450余个课题。检查表明,绝大部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重视科研资金管理,规范科研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但也有极少数单位和人员在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定问题。科技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了深入核查,进一步核实了问题,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5]471号)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海南师范大学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海南师范大学承担的“国际旅游岛海岸带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及示范”(课题编号2012BAC18B04)和“海南南药抗骨质疏松作用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课题编号2011CB512010)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虚假票据列支费用;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超范围开支经费等。鉴于该校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课题资金的真实流向脱离监管,决定责成该校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审核;追回已验收课题违规开支资金;对该校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课题负责人2016-2018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和参与资格。

二、关于北京交通大学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北京交通大学承担的“高速铁路信号系统安全认证和评估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2AA112801)和“基于Mesh网络井下可视化无线救灾通讯技术与装备”(课题编号2013BAK06B03)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虚假票据列支材料费和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等。鉴于该校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校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报销审核;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对该校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关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承担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无线宽带接入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1AA01A105)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大额虚假票据列支费用;违规分包科研任务等。鉴于该单位违规分包科研任务,且内部控制薄弱,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审核;责成该单位对分包科研任务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核实虚假票据对应的材料领用情况;对该单位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课题负责人2016-2018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和参与资格。

四、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承担的“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3BAD16B01)和参与的“区域特产资源生态高值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2BAD36B02)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未分别单独核算;违反规定转拨经费;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经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鉴于该单位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对该单位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关于北京东方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经对北京东方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和参与的5个在研课题进行检查,并对已验收课题进行追溯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销毁原始会计凭证;伪造证据;部分设备、材料费采购的发票为虚假发票;违规自行增加课题合作单位;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鉴于该公司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缺失,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国家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决定终止该公司承担的在研课题,追回已拨在研课题资金;追回已验收课题违规开支资金;对该公司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公司及相关课题负责人今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资格。

六、关于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多功能燃气射流冰雪消除车研制”(课题编号2013BAK03B08)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外转拨经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经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等。鉴于该公司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对该公司及相关课题负责人通报批评。

科技部关于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摘录)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在期待科研工作更快更好地产出创新成果的同时,也日益关注财政科研经费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经费监管,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强化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增强参与科研活动从业人员的规矩意识,加大预算评估评审、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等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力度。近期,科技部在经费监管中发现了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的有关规定,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的问题。该公司是农业部规划设计院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成型燃料产业链技术集成与村镇集中供热示范(编号2012BAD30B02)”课题的合作单位。检查发现,在抽取该公司列支财政专项经费的42张发票中,有28张假发票,财务管理存在重大缺失,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决定对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成该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限时整改,并通告项目与课题组织单位、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二、关于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该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编号2012BAC05B01)”课题。检查发现,该公司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并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决定终止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2012BAC05B01课题,追回拨付的全部专项经费,取消该公司3年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资格,通报批评,同时通告项目组织单位、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三、关于“农业生防微生物制剂的合成与作用机理及定向改造”项目(编号2009CB118900)经费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财务验收发现,该项目中的4个课题,分别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承担的02课题,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承担的04课题,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承担的05课题,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承担的06课题,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共计9家,违规外拨经费合计670.37万元,并未按要求整改。决定取消上述02、05、06课题负责人2014年、04课题负责人2015年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申报资格;同时责成上述4个课题的承担单位自收到验收结论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违规外拨资金的上缴工作,并与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并报送科技部。未按要求整改并如数上缴资金的,将取消单位2015年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申报资格。

四、关于北京邮电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检查发现,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CPON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设备研制”课题、电子工程学院承担的支撑计划“城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管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际合作专项“中芬基于LivingLab的智慧设计创新网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及网络技术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863计划“新一代业务运行管控协同支撑环境的开发”课题,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存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金额较大、以虚假火车票报销差旅费、以零余额账户串户使用资金、关联交易等问题。对此,科技部已停拨了相关项目(课题)的经费,并责成该校进行整改。北京邮电大学对上述项目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项目(课题)组认真整改,并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报销审核。目前,项目有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鉴于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比较突出,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对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法人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规范资产购置、材料采购、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切实保障财政科研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本次通报的违规问题,希望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引以为戒,站在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管好用好财政科研资金,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

今后,科技部将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对于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来源:科研经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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