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五一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现将2008年“五一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2、为便于教学安排,对双休日有课的班级和教师上课作如下调整:5月2日(星期五)按5月4日(星期日)课表上课;5月3日(星期六)仍按星期六课表上课;5月4日(星期日)按5月2日(星期五)课表上课。
3、为切实做好本科教学评建创优工作,各单位务必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节日期间外出的教职员工务必于5月3日下午返校,确保节后工作的正常开展。
4、各经济实体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维稳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
5、自5月1日起,全校按夏季作息时间表安排作息(点击链接)。
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