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1]1号)精神,我校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评审遴选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2011年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2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人;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名额为8人,其中研究生推荐名额为2人,本科生推荐名额为6人,包括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宝钢优秀学生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6月20日之前交到院学工办315办公室,由宝钢教育奖湘潭大学评审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宝钢优秀教师奖和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学校提名,推荐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和《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3),且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请递交评审表和证明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特别说明:请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在递交材料时准备10份《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附件: (http://www.xtu.edu.cn/2011/0610/article_7151.html进行下载)
1.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 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3. 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湘潭大学对外联络处
湘潭大学人事处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湘潭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