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英语专业水平评估和各专业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3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与专业评估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持续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评估,推动学院(系部)全面加强本科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评估,找出差距,明确评建任务,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改进本科教学工作;通过评估,全面梳理、总结教学经验和成绩,凝聚共识,彰显特色,使学校的办学声誉进一步提高;通过评估,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评估,加强专业建设,深化专业改革,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内涵发展。
6.“质量保障”: 王志勇、周超飞、周芳(李菊芬)、唐百林
黄羽红、杨柳(行政)(主要负责试卷等佐证材料整理)
(一)湖南省英语专业评估工作按照湖南省文件的要求进行。
1. 系主任汇报会。评估工作组听取系主任关于本科教学工作的汇报(用PPT形式),汇报内容包括:
(1)英语专业自评估报告。按照文件《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3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报本专业的本科教学工作基本情况、办学定位、发展思路和特色、工作措施及成效等。
(2)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文件《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3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数据统计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阅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2)听课看课,重点考察授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的学习状态等。
(4)深度访谈。访谈教师与学生(以高年级学生为主)。
(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自评估和各专业评估时间和要求按照文件《关于开展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与专业评估的预通知》执行。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中的各审核项目,包括学院(系部)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自选特色等方面,重点考察“五个度”。教育部2018年审核评估对我校的考察时间范围为2015-2016、2016-2017、2017-2018三个学年,本次自评考察的时间范围为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
《湘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中关于本科专业评估的各项指标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我院要求:于10月16日前完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和专业评估工作;于10月17日前完成湖南省省英语专业自评估工作。
1.上交材料
(1)《外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根据学校文件中附件1撰写;9月初已经上交过材料的老师请根据学校《附件1》要求修改后上交);
(2)各专业自评报告(根据《附件2》撰写且自评报告应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顺序做好目录索引并分段撰写,按评估等级标准考察内容简明扼要写实,并括号标注佐证材料编号或位置。)
2. 佐证材料
(1)关于各专业试卷、毕业论文等材料放置至各专业办公室(注意佐证材料的编号,自评估报告中需要佐证材料的备注);
(2)学院自评估报告各模块汇总的佐证材料放入院办公室柜子里(上有模块标签)。
(二)学校要求:学院(系部)于10月30日前将《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一式十二份(含电子版)提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联系人:何冬丽,电话:58293622,邮箱:1004974726@qq.com),并将支撑材料准备到位,以便专家组检查。
学院(系部)于10月30日前将各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韩雪,电话:58292043,邮箱:jyk@xtu.edu.cn)。
学院(系部)提供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每个学期的《试卷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供专家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安排2个场地用于专家访谈教师和学生。
(三)学院(系部)党政领导、院(系部)教学督导、教务干事及相关人员在专家组检查时间内,到场协助专家检查和了解有关情况。
(四)学院(系部)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狠抓落实,并将方案于12月31日前报送联系校领导和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五)本次学院(系部)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和专业评估自评工作是对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各学院(系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以此为契机,强化人才培养和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自建,持续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