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审议会
4月22上午10:00,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组委员在外语楼216召开会议,审议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
从本年度的第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始,一般项目实行学院评审、学校备案制,由各学院自主安排本单位项目的申报评审、自主确定立项项目数与各项目的资助金额,并将确定后的立项项目报学校备案,学校予以确认并统一纳入第九批校级教改项目。我院依据《湘潭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院实际,初步制定了《外国语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审议稿,提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本次会议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胡慧教授和教学副院长蒋欣欣博士主持。委员们对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讨论、认真细致的审核,最终形成《外国语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准备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