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湘潭大学2023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含兴湘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3.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 无欠缴学费情况,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无受纪律处分情形;
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见《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三、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1、参评本科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20、2021、2022级学生,名额45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金额4000元/人。外国语学院本次共2个名额,各班最多推选1人参评。
(二)助学金
助学金参评本科生为湘潭大学2020、2021、2022、2023级困难学生,名额9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金额2000元/人。外国语学院本次共4个名额,各班最多推选1人参评。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并上传《申请审批表》(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31日—11月9日)(注意:申请表签字必须本人手写,且待学院预审相关材料并通过后再提交网上申请)
3.学院初审公示。各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对学院报送的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对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时间
请在2023年11月6日上午11:00前递交相关纸质材料(《2023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签名要求本人手写)<2023级新生申请助学金只需交申请表>、成绩单<办公楼三楼大厅进行打印>、四六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外语楼315办公室学工助理处。
请申请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于11月5日前填写此在线统计表:https://www.wjx.top/vm/QfamWqg.aspx
附件:1.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2.2023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3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