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1919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省直单位)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院评选学生名额共44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校下发名额见附件1,本院名额分配见助学金通知。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入库困难生)。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班将班级评议表(和国助是同一班评表,国励志和国助总共只要交1份);申请人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3,只要电子版);《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版,可调小填报内容的字体,不得改变表格原格式,除签名处手写外其他均打印);上学年成绩单(至学校新办公楼三楼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⑤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四六级、获奖证书等)10月18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外语楼213刘老师处,电子版和助学金相关材料一起发送至2051701730@qq.com。(请注意:1.发邮件时务必在邮件名处写明年级班级和材料内容,如:18英一-国励志+国助材料,子文件名也请以:18英一-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的样式命名;2.报送纸质材料时,每位申报者的材料请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排序。)

(二)具体要求

1.《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申请理由抬头空2个字符。推荐理由、学院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份一页。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外国语学院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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