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届贷款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方便学校、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与贷款毕业生联络畅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请各位国开行助学贷款贷款毕业生于2021年6月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
1.学生确认并打印《确认表》。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毕业确认申请”模块,逐项核对“基本信息”,点击“资料修改”,如实更新个人最新有效联系方式、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工作单位栏填写“继续攻读xx学校研究生”)、共同借款人(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并点击“提交”,然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线上申请。(已提前还款的同学也请做毕业确认,这不影响你的贷/还款情况。)
2.请在2021年6月7日下午5点前将《确认表》纸质档二份(学生本人在《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确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和学校各执一份)交至外语楼315(1)学工助理处,并填写线上“外院-2021届毕业生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http://xtuwgyxy.mikecrm.com/wnthSQN
二、提醒继续读研贷款毕业生进行还款计划变更
1.提醒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的借款应届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2.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当地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通讯信息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并更新个人信息。
2.毕业确认名单由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自动生成,若出现2022届及其以上届毕业生,请在“外院-2021届毕业生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的“备注栏”注明原因(在校期间入伍、因病其他原因休学等学籍变更情况),并请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及学籍异动证明材料至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银行系统将视为2021届毕业生,自2021年9月1日起,学生将自行承担贷款利息,且剩余在校就读学年无法继续办理助学贷款;若学生已退学、开除学籍或因其他原因已经不在学校的情况,也请了解还款事宜并进行毕业确认。
3、鼓励贷款毕业生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提前还款(还款指南见附件2),请各位贷款毕业生加入外国语学院贷款工作群:45294025 。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