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创新奖、竞赛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我校本科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活动及学科、文体竞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创新奖、竞赛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奖、竞赛奖评选条件

(一)创新奖评选条件

创新奖用于奖励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及学科竞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的学生个人或集体。申报创新奖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国家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须为第一作者)。

2.科技发明创造并获专利(第一发明人或老师为第一发明人)。

3.在各类创新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申报的创新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创新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集体奖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已报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的奖项不再重复报创新奖)。

(二)竞赛奖(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评选条件

竞赛奖的评选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二、申报程序

1.创新奖申报程序:个人或集体根据评选要求填写附件1,由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做好初审工作后统一汇总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竞赛奖申报程序:学科竞赛奖统一由教务处进行初审汇总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文艺竞赛奖统一由校团委初审汇总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体育竞赛奖由体育教学部初审汇总并按要求填写申报。

3.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

4.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定。

三、申报要求

1.填写内容包括:学院、班级、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奖金发放对象、类别(省级或国家级)、奖励项目(与证书复印件一致),获奖时间、级别(一等奖)等。

2.请以班为单位在2021年5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湘潭大学2020-2021学年创新奖汇总表(样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1209168636@qq.com。并将创新奖纸质版材料: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外语楼315(1)学工助理处。

附件:

附件1:湘潭大学2020-2021学年创新奖汇总表(样表).xlsx (49.29 KB)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30日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通知公告